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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14岁女生遭霸凌被逼喝不明液体, “绝不私了”就对了


“绝不私了”,是我们对校园霸凌应有的态度。是错就得纠,是罪就得罚,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震慑与敬畏。

又见校园霸凌。据报道,近日,网传江西南昌某中学多名男女在校外霸凌一位14岁女生。视频显示,数人对这名女生扒裤子,并逼迫她喝下不明黄色液体。女生母亲称女儿被打成脑震荡,且多处受伤。对此,当地教育局表示已关注此事,正在处理。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徐家坊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办理。

任何一起校园霸凌事件,都不仅仅是抽象的“青春残酷物语”,更可能是受害者一辈子也挥不去的梦魇。

一再曝出的事例无不证明,整治校园霸凌乱象,绝非一日之功。就在前不久,在河南鹤壁,一名16岁的女生被同班三名女生长期欺凌,家长将情况发到网上以后,校长等多人被处理,涉案学生被开除。一句话,校园霸凌现象,从来不是吼两声就能吓住的。

这些年来,常识已经成为共识——校园霸凌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暴力性质的涉嫌犯罪行为。惟有用法治思维,连根拔起,罚出敬畏。

在被逼喝不明液体这起校园霸凌事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受害女生母亲表示,女儿已被打三次,之前因同学关系,希望对方知错能改,就没报警。可见,寄希望于霸凌者良心发现,从此收手,并不现实。好在,受害女生父亲表示:“不会私了,直接走法律程序。”

“绝不私了”,正是我们对校园霸凌应有的态度。“零容忍”的潜台词,就是不姑息、不迁就,不因情感“和稀泥”而丧失辨别是非的原则和底气。是错就得纠,是罪就得罚,始终保持深挖细查、露头就打的强硬态势,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震慑与敬畏。

事实上,这些年来,相继出台的反校园霸凌的相关指导意见并不少:如在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的目标;2020年1月,《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这些来自国家层面的治理方案,确实对于整治校园霸凌乱象起到了纠偏作用。

但不得不正视的是,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是动态的、是有增量风险的。当事方也好、管理者也罢,乃至舆论中的旁观者,只有真正达成“依法治乱”的共识,才能让“绝不私了”的态度化为霸凌者头上高悬的利剑。

每个“少年的你”,都应有免于暴力恐惧的权利与自由。治理校园霸凌,学校是责无旁贷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方”。一方面,很多校园霸凌事件的背后,都能连带着挖出校方管理与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渐进式的校园暴力问题,其实都能按图索骥查出其滋生、萌芽的土壤,而管理过程的粗线条,无疑是对校园霸凌现象的纵容。

法能治乱,却未必能禁绝乱象。只有排查好每个校园里的“小霸王”,只有精细管理到校园里的各色“家丑”,只有无缝对接好行政与司法惩戒机制,才能真正掀开校园里“隐蔽的角落”,保护那些在暴力面前脆弱而多伤的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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