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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访!宁津5人被依法打击处理!


近日,

宁津县公安局

依法打击处理了典型“非访”违法人员5人,

有效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案例一

2016年以来,宁津县柴胡店镇居民李某某在其反映的信访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后,仍多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今年7月份以来,李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煽动、串联他人非访,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另查明,李某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近日,宁津县公安局依法将李某某刑事拘留。

案例二

今年以来,宁津县柴胡店镇居民马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以访施压,采取非法途径和方式反映诉求,多次扰乱单位办公秩序。现宁津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2年6月以来,宁津县津城街道居民赵某某在其信访诉求得到相关部门明确答复后,为达到个人目的,仍先后两次以同一信访诉求越级上访。其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信访秩序,近日,宁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宁津县津城街道居民李某某,在其反映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和多次解释后,仍通过多种渠道反映诉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宁津县时集镇居民张某,在其反映的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答复和多次解释后,仍多次越级反映诉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什么是越级上访?

什么是逐级走访?

越级上访

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对于越级上访,信访部门不予接待受理。部分群众对此存在认识误区,将“不越过某一层级,依次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三级跳”理解为逐级走访,这是非常错误的。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所以“三级跳”毫无疑问属于越级上访。例如居民反映拆迁问题,应当向街道和区级信访部门反映,如该居民到市级、省级或国家机关上访,则属于越级上访。

逐级走访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访必须依法依规,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任何形式的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宁津公安将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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