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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会议上, 中国率12国投下反对票, 关于“这事”没得商量


西方国家最喜欢的就是给他国扣上“侵犯人权”的帽子,即使是在疫情期间,我国民众自愿自主在家中隔离,也会被西方媒体说成,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如今,他们又要打着人权的幌子,要求废除死刑。要知道,每个国家的情况不同,理应根据自身历史和现实来决定本国的法律,该不该废除死刑。

司法问题和人权问题完全是两回事,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权干涉别国司法,即使是联合国,也不能左右一个国家的立法和司法问题。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再把司法和立法问题上升到人权的高度,无疑是对国家内政的干涉,我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当然要维护自身和其他国家主权,所以,在联合国关于死刑的决议中,中国果断12国投下反对票,之言关于“这事”没得商量。

死刑到底该不该废除

死刑存在千年,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死刑创立之初,是为了惩治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有的可能是冒犯了皇权、军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今死刑已经在多个国家废除,但并不代表着死刑应该被废除。西方思想家大力宣传人权,认为不应该存在任何一种刑法是直接剥夺人的生命。

可是死刑犯为何会被判死刑,不就是因为他们剥夺了别人生存的权力吗?这样无恶不作的人,为何能继续生存下去,对死去的人岂不是太不公平吗?法律如果丧失了公平性,他又何以被称为法律呢!当然,一些国家选择废除死刑,我们也绝不干预,但是死刑问题,完全的一个国家的立法和司法问题,是不允许受到别国侵犯的。

司法问题不应该人权化

我国之所以坚决反对,并不是在于死刑该不该被废除的问题上。而是因为是否废除死刑,一个由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机构根据本国历史文化背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国的司法体系所决定的。我国依旧实行“保留死刑,严格适用死刑”的政策。死刑不能上升到人权问题的高度,因为死刑犯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他已经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伤害了他人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

死刑的存在,不会侵犯人权,反而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一种保障。对于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人,如果他们继续存活在世上,反而是对他人的威胁,对于已经被他伤害的人们来说,无疑是最大的伤害,使得法律无法维持社会正义。

总结

法律自出现以来一直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是要维护社会秩序的。今天可以废除死刑,受害者在监狱外面承受痛苦,结果施害者在监狱里面颐养天年,就算被判处终身监禁,那死刑犯最多也就是失去了自由,对于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来说岂不是太残忍了吗?

每个国家了历史和现状不同,我们接受一些国家废除死刑,可是我们也应该具有保留死刑的权力。况且死刑问题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司法和立法问题,绝不允许别国打着侵犯人权的幌子,插手我国的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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