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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多地调整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般情况下,职工入职之后,有些公司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按照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单位缴存一半,职工缴纳一半。这笔公积金职工可以用来贷款买房、租房提取等等。如果公积金缴存基数越高,那么意味着职工得到手的钱增多了。

最近多个城市对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了一定的调整,目前已经有近30个地区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比如广东、广西、山东、浙江、安徽、重庆、河北、江苏、四川、河南、湖南等等。

据了解,2023年6月份,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可以申请免交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单位还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除了宁波之外,还有温州和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宣布,对部分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免缴职工本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12月12日,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单位应该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本次主要是对部分市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和上限进行了调整。在经过调整之后,海口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5641元;三亚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6481元;三沙市缴存基数下限1730元,上限34359元。

在此之前,很多城市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缴存公积金,往往较低,不能完全反映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而如果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计算缴存基数的话,那么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另外,对于收入较高的职工来说,他们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将相应提高,从而增加了他们的公积金收入。这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购房能力。同时也增加了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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