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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有关手机号归属地变更、无限量套餐等问题的回复节选


手机号码在携号转网时无法转换归属地、4G时代不限量套餐被取消、运营商资费无法查询备案,这些问题一直是网友们吐槽的重点。

而工信部也曾经就这些问题回答过网友的留言。

政府网站”我向总理说句话“专栏

关于“建议开通手机号码跨省归属地变更”的留言回复

移动电话号码归属地是基于归属位置寄存器的网络技术概念,其变更与网络架构及设施密切相关。变更移动电话号码归属地需对现有网络设施进行大规模调整,且对移动终端归属地显示功能产生重大影响,并将影响用户认知,增大电信诈骗风险。

关于“电信运营商取消移动流量包月无限量套餐”问题的留言回复

关于您提到的“取消无限量套餐”问题,我部十分关注,“取消无限量套餐”源自2017年初的“不限量或达量限速”套餐,这是当时基础电信企业为满足有大流量使用需求的用户而推出的,但存在“夸大宣传”“达量限速”等问题。近期,电信企业结合用户对高速大流量的使用需求,对原有“达量限速”套餐进行优化,推出“达量不限速”套餐。

关于“运营商资费告知制度、资费备案“问题的留言回复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目前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电信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不再由政府进行定价。

2020年,《关于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告知制度的通告》中亦表示取消《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中关于资费方案执行前的告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涉及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同时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宣传推广资费方案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制定打包销售资费方案时,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业务,应当同时提供各单项业务资费方案,供用户自主选择。对涉及携号转网服务的携入用户,应当保证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公众市场在售资费方案。

关于“4G网络速率下降”的留言回复

总体来看,近期全国4G网速整体保持稳定,但可能存在个别区域、某些时段下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4G用户流量增长和网络支撑能力提升还不完全匹配。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做好网络建设和优化,保障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网络体验。

通过以上的留言回复可以看出,因“放管服”改革的影响,电信业务经营者们在资费设置、套餐内容、网络升级换代等领域自己做主,除了频段再分配以及重耕等类似的,需要审批的操作以外,相关部门已经不再干预,而涉及到的用户投诉方面,相关部门也将相关的权力下放给了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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