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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金融机构收监管窗口指导, 贷款利率不超24%影响几何?


近期有消息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各地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对此,有消费金融公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基本上是口头指导,没有发文,有一定的过渡期。”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听说监管找了各家机构征询意见,大家接受程度不一。有机构表示可以,也有机构认为有难度。因为控制在24%以内还要将逾期罚款计算在内,对于一些机构来说可能比较难。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

不过,也有一些消费金融公司表示并未收到相关窗口指导。

利率不超24%,仍有盈利空间

去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最新一年期LPR报价3.85%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虽然持牌金融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之内,但贷款利率下行已成趋势。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因为服务客群更加下沉,资金成本也高,因此在借贷产品的年化利率上比银行要高,此前最高基本都在IRR36%以内,不少已控制在IRR24%以内,并且呈现不断下行的状态。

3月31日,央行发文要求所有贷款机构,包括合作互联网平台均需要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并且首次明确了贷款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8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公示利率大多集中在单利10%~24%的区间内。

窗口指导会对消费金融公司产生何种影响?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机构在内的大多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是在24%以内的,符合窗口指导的要求,对于这部分机构来说影响不大。但也有少数的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的部分业务存在超过24%的贷款,这些机构还需要继续整改。从行业来看,对一些发展比较规范、利率适中、定价合理的金融机构反而是利好,预计各机构对优质客户对争夺将更激烈。

资金成本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成本之一。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渠道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股东存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ABS)和金融债。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可凭借其母行信用优势在同业市场上获得低成本资金,资金成本优势较为明显。不同消费金融公司在不同银行获取的资金价格也有所不同,大概在4%-10%的区间。董希淼认为,对于机构来说,贷款利率控制在24%之内,仍然有一定的盈利空间。高利率覆盖高成本的做法不可持续,金融机构应迈向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控成本、降利率。

多举措控成本,迈向精细化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窗口指导中所提到的贷款利率不超过24%是综合利率的概念,即包括罚息、违约金等费用计算后不超过24%的红线。在董希淼看来,“这是就为了防止通过收取各类明目繁多的费用,变相突破利率上限。”

于百程表示,在贷款利率不断规范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对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的要求是有所预期的。不过,消费金融公司目标客户主要为年轻消费者,这部分群体的不良贷款率高于传统金融机构,因此产品和利率调整并不轻松,过程也应该是渐进的。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如何才能控制、降低成本?

于百程表示,市场贷款利率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客户群,融资成本,风控成本,技术能力等,为了使得更多客群能够享受到低利率的贷款服务,一方面金融机构方要不断优化业务降本增效,另一方面监管方在征信基础设施,融资便利等方面也可以给与机构更多支持。

事实上,金融机构除资金成本外,还包括获客成本、人员成本、运营成本,覆盖不良等。其中,获客成本是一笔不菲的支出。部分机构获客能力不足依赖于买流量,流量获客质量参差不齐,利用高利率为覆盖高成本。董希淼认为,这类高成本业务应当压缩,压降该降的成本,迈向精细化管理。

7月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银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大型互联网平台向金融机构收取导客引流费或者信息服务费,推高了融资成本。有的案例里面大型互联网平台导客引流费或者信息服务费大概是6%、7%,实际上银行的贷款利率是4%、5%,所以整个实体经济和企业的融资成本里面,大型互联网平台占了很大一块。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又是6、7个点。减费让利既要在银行这端,同时要加大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在收费方面的监管力度。”

董希淼指出,应多管齐下、降低成本。在监管政策支持上,可进一步厘清政策标准、要求和规范,在合理范围内削减消费金融公司开展普惠服务的各类刚性成本。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降成本”:一是降低融资成本厘清消费金融公司同业借款的债权资产属性,取消其在同业借款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从源头上降低融资成本;二是降低征信成本,征信管理部门在成本可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降低金融机构查询征信数据费用,间接降低征信管理成本;三是降低流量成本,有效规范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流量分发模式和分润方式,进一步约束高企的流量成本,防范“多头借贷”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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