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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甫: 曾任厦门副市长, 无耻程度连赖昌星都咋舌, 最终下场如何?


1999年,中国官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腐败案件——厦门远华案。该案的调查不仅揭露了涉及走私犯罪的赖昌星团伙,还重点关注了厦门市和福建省内政府官员的职务犯罪。在这个庞大的腐败网络中,涌现出一个典型的贪婪官员,他就是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

蓝甫在1995年从国家民政部调任到厦门,担任副市长职务。尽管他在民政部时的工作表现并不佳,口碑不佳,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在厦门政坛的迅速崛起。在新职务上,蓝甫分管旅游和政法工作,然而,他的真实面目却在日后暴露无遗。

一次偶然的机会,蓝甫结识了厦门某地产公司老板杨光。杨光手握市区多块地块的开发权,但资金周转困难。蓝甫看到了这个机会,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杨光减免地价,为此他得到了200万元的回报。这只是蓝甫贪欲的开始,他开始主动寻找更有实力的企业经营者,以“贩卖”手中的权力。

在一次飞机上,蓝甫偶然结识了同航班的赖昌星。赖昌星的豪气和财力给了蓝甫深刻的印象,他决定寻找机会与赖昌星合作。尽管蓝甫清楚赖昌星在厦门的非法活动,但为了追逐赖昌星手中的金钱,他愿意为其提供方便。蓝甫甚至在赖昌星走私活动中提供情报,以换取回报。

然而,这种贪得无厌的欲望引起了商人、政府工作人员的不满。与蓝甫多次进行权钱交易的商人杨某感慨地表示,蓝甫就像是一个只知道追逐金钱的魔鬼,他对金钱的渴望令人难以容忍。甚至在生活中,蓝甫的贪欲也得到体现,他在装修过程中拖欠装修费用,最终导致在橱柜后面被发现写有“贪官该杀”四个字。

远华案爆发后,蓝甫意识到自己难逃法网,为了逃避审判,他向组织谎称妻子患重病,全家匆忙逃亡澳大利亚。然而,他最终在签证过期后回国投案。即便在“双规”过程中,蓝甫对自己的罪行毫不清醒,嚣张地表示自己还是副市长,有着巨大的人脉。

2001年,蓝甫一审被判死刑。面对审判结果,他慌了手脚,试图通过交代其他官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来争取宽大处理。然而,二审结果将其改判为死缓。这位贪婪的副市长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蓝甫的贪污腐化不仅让同行感到愤慨,也让整个社会对官员的廉洁形象产生了质疑。他的故事是中国反腐斗争中的一个缩影,揭示了腐败分子对金钱的渴望如何腐蚀了原本清廉的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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