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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冠彪: 明季士大夫的殉国人数


[文/何冠彪]

明清之际虽有不少史籍记载明季殉国者的事迹,可是当时没有人正式统计殉国者的数目,直到乾隆中叶,官方统计的数字为3883人,并且认为是过往朝代所不及的。然而,明清之际的人物却每每慨叹殉国的官员过少。上述两种说法好像互相矛盾,但其实是可以并存的。

一、官私记载中的明季殉国人数

明季有多少士大夫殉国,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乾隆四十年(1775)十一月,清高宗弘历“命议予明季殉节诸臣谥典”;四十一年(1776)正月,又“命议谥前明靖难殉节诸臣”,合而为《胜朝殉节诸臣录》一书。弘历亲为此书题诗,诗前有序文,讲述编纂情况。根据序文记载,弘历命“大学士、九卿等稽考史书”,分殉国诸臣为“专谥”“通谥”两类,“统计一千六百余人”,至于“诸生、韦布未通仕籍及姓名无考如山樵市隐之流,则入祀所在忠义祠,统计又二千余人”,“各为一册进览”。

弘历所提的数目固为笼统,而《四库全书总目》所述人数又与《四库全书》中的《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所载人数颇有出入,兹表列如下:

就算单就《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而言,上表所述数字乃根据书中各卷标目列出的殉国者计算出来,至于书中各传附载与他们同殉的父母、妻妾、子女、孙辈和亲属则因记载不详,无法统计。

明季殉国的实际人数,相信已不能确知。个别地区或某次战事的殉国者数目,偶见于清初的著述中。如屈大均(1630—1696)在《皇明四朝成仁录》中记载延绥镇的情况说:

当闯贼攻城时,以孤城死守七日夜,力竭城崩,自将帅兵民以至商贾、厮养、妇人、女子凡十余万人,无不慷慨激昂,为朝廷而死。

又记苏州、嘉定、昆山三地“义声不绝,死者四万余人,其君子能忠,其小人有义”。如果上述数字可信,明季殉国的人数将十分庞大。可是,这类记载每每夸张失实,诚如黄宗羲批评当时的“朝章野史,粉墨杂糅”时说:

其死操之己者,是志在于死者也,方可曰死之;其死操之人者,原无欲死之心,亦曰遇难而已。

屈大均所记的数字,大概泛指诸地方被“闯贼”和清兵屠杀的人,死者不尽有殉国的意念。况且,《皇明四朝成仁录》间有自相矛盾的记载,所以不宜轻信。

二、明季殉国人数为历朝之冠

尽管明季殉国的人数不可统计,但其数目可以肯定是超越前代的。早在李自成(1606—1645)入主北京时,前明翰林院庶吉士张家玉(1616—1647)上书请求表扬殉国者,说“忠臣义士,于明为多”。弘历在《题胜朝殉节诸臣录》一诗的序文中指出:

以明季死事诸臣多至如许,迥非汉、唐、宋所可及。

又在诗中说明季的殉国者,“等度早传辽及宋,后先直迈汉和唐”。在上一句诗下,弘历附注说:“宋李若水(1093—1127)从钦宗(赵桓,1100—1156,1126—1127在位)至金营,不屈而死,金人相与言曰:辽国之亡,死义者十数,南朝惟李侍郎一人。”弘历所注,实有误导之嫌。他所说的,充其量亦只是北宋覆亡的情况,不能兼指南宋。至于北宋以后因国亡而殉国的人数,间亦见于文献。例如金朝(1115—1234),据元人虞集(1272—1348)说:

女真入中州,是为金国,凡百年,国朝发迹大漠取之,士大夫死以十百数。自古国亡慷慨杀身之士,未有若此其多者也。

又如南宋,清初孙奇逢(1584—1675)慨叹:

元何时哉?宋之遗民宁死不仕者实多。

所谓“多”,未免笼统。按:专门记载南宋死节的著作,有《昭忠录》一卷,不著撰人。《四库全书总目》说是“宋遗民之所作”,书中“记皆南宋末忠节事迹,自绍定辛卯(四年,1231)元兵克马岭堡”,“迄于国亡徇义之陆秀夫(1235—1279)、文天祥(1236—1283)、谢枋得(1226—1289)等凡一百三十人”。又指此书使宋“一代忠臣义士未发之幽光,复得以彰显于世”。固然,《昭忠录》所载,不能尽包南宋亡国时的殉国人数;但是比起前述明季的殉国人数,委实相差太远。既然被人认为殉国人数超越前代的金朝和南宋远不及明季,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季的殉国人数是历朝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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