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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重判! 偷部队59式坦克卖钱, 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


前段时间宁夏晚报披露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俩喜欢找刺激的毛贼,不仅敢进部队偷东西,还盯上了59式坦克!

情况是这样的,在2019年初,马某某驾驶宁C号牌五菱牌双排客货车,带着杨某某至永宁县某部队场区。二人使用自带的铁锤、钢钎等工具将停放在该场区的一辆59式坦克的部分履带卸下后盗走了。

马某某将所盗坦克履带节变卖3250元,并分给杨某某700元。后来经鉴定,被盗坦克履带节价值人民币2800元,这商业奇才竟然还多卖了450元。

尝到甜头后,第二天两人又开着那辆五菱神车赶到部队场区,用铁锤、钢钎等工具继续将停放在该场区的1辆59式坦克履带卸下,但拆卸过程中公安民警及时赶到,将二人当场擒获。最终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5000元,杨某被判处10个月,罚款4000元,并且两人赔偿了部队的经济损失。

看了两个毛贼,再看一个犯破坏军婚罪的案例。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网站12月29日消息,由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破坏军婚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认定:被害人陈强(化名)系现役军人,与王洁(化名)于2019年9月依法登记结婚。被告人周某某和王洁于2019年11月结识,交往期间,周某某明知王洁已结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2020年5月5日起,周某某和王洁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周某某在陈强和王洁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公寓楼的家中与王洁同居,直至案发。

所谓破坏军婚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军人,保家卫国,他们也要成家立业,很多时候,忠爱难两全。为此,我们的法律为了保护军人的婚姻,设立了破坏军婚罪,就是为了打击插足军人婚姻的行为。所以,军人的配偶是碰不得的!于法于情,都不应该碰!

结束语:马某某偷盗价值2800元物品,周某某睡了别人老婆,如果单看这两件事都不够判刑一年的,却因马某某偷的是部队坦克履带,周某某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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