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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纸箱称3元/斤,不带纸箱3.5元/斤”


□记者罗晓宁/文李志良

本报讯近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海口南北水果市场购买水果时,摊贩在过秤时将装水果的纸箱一起算入重量中,纸箱按水果计价。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纸箱、泡沫箱等附加物重量计入水果总价属于违规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南北水果市场B区,发现该处售卖的水果多数为芒果。记者随机选取了一家摊位并询问价格。“带纸箱一起称3元/斤,不带纸箱称3.5元/斤。”该摊贩说。

记者随后询问另外一家摊位的芒果价格。该摊位商贩表示,他们售卖方式分为不带纸箱和带纸箱两种价格,其中带纸箱称为2.8元/斤,不带纸箱称为5元/斤。

记者紧接着来到南北水果市场A区了解情况。记者发现,除了芒果,不少水果价格也分为带纸箱称和不带纸箱称两种。

在A区一摊位,记者询问了莲雾的价格。该摊位商贩向记者介绍,这些是产自琼海的莲雾,莲雾带纸箱的价格为80元一箱,不要纸箱则价格为75元。

记者询问一家售卖火龙果的摊位,该摊位商贩表示,他们售卖的火龙果也分为不带纸箱称和带纸箱称两种价格,带纸箱的2元/斤,不带纸箱的2.5元/斤。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纸箱、泡沫箱等附加物重量计入水果总价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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