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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买4000万豪宅被中介赚250万差价 中介公司:业务员已离职


吃差价、涉嫌隐瞒房产关键信息等乱象在房产中介行业时有发生,也是各地行业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行为。

近日,广东深圳。夏女士花4150万购买一套二手房,并支付33.2万元的中介佣金费用。前业主张女士称该套房产的售卖价格为3900万元,“其中产生的250万元差价不知道是谁收取了”,夏女士质疑中介有意哄抬价格,并从中赚取差价,要求中介公司道歉并返还佣金等。

4000多万豪宅疑被中介吃差价250万

深圳湾一号,夏女士通过中原地产购置了这里的房产。

“前房东说这套房本来挂牌价3800万元,最后中介给我协商的价格是4150万元,相差的费用很有可能被中介赚了。”夏女士告知,她在2020年12月上旬,联系了中原地产工作人员,告知有购房意愿,“我说预算在6000万以内,中介带我去看了一套深圳湾的房子,并告知我价格是5000万元。”夏女士回忆称,经多次协调后,中介工作人员帮她争取为4150万元的成交价格,并支付33.2万元的中介佣金费用,于2021年1月办理了相关手续。

夏女士认为中介造成买卖双方的信息差。

然而,夏女士称她在2021年搬家后不久,有邻居告诉她购房价格偏高。“邻居告诉我成交价格过高了,我才发现当时中原地产在网页上的报价是4500万元,随后我去询问前业主,前业主说挂的3800万元,但最终实际收了3900万元,有250万元的费用由中介收取。”夏女士表示,她质疑中介人员除了拿中介费外,还暗地里吃差价。“我现在严重怀疑当时有中介人员做了个局,阻挠买卖两方见面,而是带我去见所谓的业主朋友,然后两边拼合同,掩盖真正的房价,在其中牟取差价。”夏女士表示,此次交易双方存在信息差,导致有250万元差价被第三方收取了她都还不知情,希望二手房交易能够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

12日,事件当事人夏女士发文详述事件经过,直指中原地产隐瞒欺诈,恶意抬高房价。

公司回应:只收取了合法佣金,服务人员已离职

记者联系了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经公司内部调查,除合法佣金以外并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费用。

“当时有没有存在私下交易并不清楚,但我们公司要求严禁签署两份合同,只存在与卖家和业主签署的三方合同,而且一直推行公开资讯、公平交易、不吃差价和第三方资金监管等中介经营理念,严禁出现佣金差价问题。”

工作人员表示,只存在买方、卖方、中介服务方签署的三方合同,并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实际应承担的佣金数额,双方无信息差。

据悉,当时服务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员目前已从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离职。

关于挂牌价格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中介人员的报价往往是虚的,会有上下的浮动,真正的报价是卖家决定的,卖家按照市场情况、个人情况等因素最终决定交易价格。”

工作人员称,中介人员只提供沟通、协调等服务,被要求退还佣金的诉求并不成立,还望客户进行理解。

律师点评:中介应如实向双方提供真实情况

此外,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小前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中介方收取了佣金差价,夏女士不仅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佣金,并且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夏女士所遭受的损失。刘小前表示,夏女士在中介拒绝退还佣金的情况下,可通过充分举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深房中协:“吃差价”后果很严重,将抄送各征信合作单位

针对“吃差价”现象,行业协会有怎样的管理措施?此前,南都记者联系到深房中协秘书长张媛,她表示,《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第三章存在关于从业禁止性的相关规定。在《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清单》第7条规定“在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过程中赚取差价的”,会被列入C类不良行为。她进一步指出,C类不良行为属于严重类别,列入后会抄送各征信合作单位。

“近年来,中介“吃差价”现象已经大幅减少,我们协会对于相关违规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在此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诚信合规的星级经纪机构和星级经纪人员服务。在选择中介机构的时候也需要注意看“星级”,同时要看清机构的备案证书、星级标识,中介人员应佩戴有效的星级服务牌。”张媛称。

据悉,为了防止佣金不明晰产生纠纷,深房中协在2020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如果对采取“背靠背”方式隐瞒中介服务收费等情形或未应用《税费试算及中介服务确认表》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的直接损失,依据“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因服务不专业,误导或欺诈相关当事人,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的直接损失”计入机构不良行为,并抄送各征信合作单位。

(综合潇湘晨报、正观新闻、证券时报、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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