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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乐清县一木匠失踪, 一起惊动中央的大案露出冰山一角


1986年3月下旬,一个消息在温州各县不胫而走:乐清县的小木匠李启峰失踪了!

很快,一场大惊慌席卷了乐清县的20多个乡镇,波及了邻近16个县(市、区),30多万人被卷入,8万多个家庭倾家荡产,许多工厂停产,店铺关门。

事件迅速惊动中央,引起全国乃至海外的关注。

这一切,都起因于 “抬会”。

“抬会”

温州民间融资的传统,最早可以上溯至唐宋,分为“摇会”、“轮会”、“标会”等不同形式。

改革开放之初,温州前店后厂的家庭作坊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赚得盘满钵满,年资金利润率一般超过100%,甚至达1000%,对周转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而国有银行、信用社的贷款渠道狭窄,审批严,流程长,效率低。于是,民间各种“会”就成为重要融资手段,如同滚雪球一样迅速壮大。

1985年4月,在乐清县海屿乡、柳市镇一带,出现了一种新的高息融资方式——“抬会”。

为什么叫抬会?第一是把利息抬高,第二是把会额抬大。

最早开始这种玩法的,是27岁的李启峰,乐清海屿乡雪湾村人,自幼家境贫困,长大以木匠为业,因为手艺好,讲义气,在当地有一点名气。

李启峰的抬会,入会条件很诱人:

第一个月交1.16万元,之后两个月,每个月返还9000元。

人们一算,短短两个月,就能拿到6400元的高额利息。

在1985年,万元户就是一个普通家庭难以企及的梦想。

很快,通往雪湾村的路上,人流络绎不绝。李启峰的家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

李启峰蓄着八字胡,穿着白色西服,在堂屋背着手走来走去,神情严肃;他的老婆满面红光,跑前跑后。3个会计、5个出纳在记账收款,分发“会员证”,忙得手脚不停;4个保镖戴着墨镜,虎视眈眈。堂屋里堆放着一箱箱的钱。这种纸箱本来用于装烟的,据说一箱装满,有25万元人民币。

“会员证”是一个巴掌大的袖珍笔记本,作会员入会和取款的凭证,上面写着“某月某日收某某人多少钱”,盖有李启峰的印章,一个月后,就可以凭它领钱。

一些中、小会主见有利可图,也积极为李启锋吸收会员。他们向会员收来每扎1.18万元至1.3万元的会款,给李每扎1.16万元。

而李启锋只有靠不断发展新会员,借新还旧,把雪球越滚越大。

至1986年3月19日,李启锋已经在乐清县、平阳县、洞头县、玉环县、瑞安市、温州市鹿城区等地,吸收会员1450余人,收到会款1.58亿元,支付会款1.18亿元,总发生额达2.76亿元。

随之抬会的发展,会员的手笔越来越大。许多人将钱放在箩筐里,上面盖着红薯藤叶,趁天黑时挑着担,往会主家里送。一些人直接推板车、划着船送钱。一次,玉环县有人直接包了一条小船,向李启峰送来76万元现金。

一个女会头收钱,先挨墙放着,不出两个时辰,整面墙就排满了,到晚上,一个房间都堆满了,连脚都插不进。

“到后来大家像疯了一样,钱拿来,就用尺子量一下,或拿秤称,大多是几十万元入会,数额差点没关系。”

到最后,想入抬会,甚至要走后门或者送礼。几万元以下的“小款子”,经常被会主拒收。为了能入会,一些乡亲带着人参、鹿茸、甲鱼、海参之类的礼品,只求会主能收下自己的几万元血汗钱。

在侥幸、狂热和盲从的集体心态驱使下,抬会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在乐清,共有大大小小的抬会1346个,最大的抬会发展了1.2122万人。从1985年至1987年初,温州9县2区有30万人卷入其中。

1985年,仅乐清一地,会款总发生额就有近12亿元,入会5万多户,占全县总户数的23%,波及整个城镇居民的60%。全县29个机关部门,82名干部,参与了抬会。

雪崩

抬会,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金融游戏。

有人计算过,1.16万元入会,会头要维持下去,到第6个月,必须增加到22个会员,到第12个月,要发展693个会员,到第18个月,就要发展2.0883万个会员。

1986年春,抬会出现雪崩的迹象,惊慌气氛在各个乡镇散布开来。

大、中、小会主的资金相继出现亏损,资金链断裂,多米诺效应爆发。

上十万的讨债者,冲向会主和其亲戚的家,闹得上百所小学停课放假,工厂停产,商店不能营业,机关不能正常工作,社会治安一片混乱。

有人把会主或家属、子女,绑在柱子上,用竹签插进手指;有人用烧红的铁块,折磨会主三天三夜致死;有人把会主抓到山上扔进洞里;有人把会主和狼獒关一起,有人把会主关进铁笼浸到河里。各种割耳朵、切手指、轮暴的案例时有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乐清因“会案”被非法拘禁的有1000多人,被杀和悬梁、投河自尽等非正常死亡的有67人,被打伤的有1000多人,200人潜逃,140多处房屋被毁,8万多户家庭倾家荡产。

1986年第12期《乐清公安情况反映》记载:商店长期滞销、积压的200余把三角刮刃,最近被抢购一空。一些会主为了免受暴力逼债者的非人折磨,竟然托熟人开后门,主动要求坐牢。

1986年7月,平阳、苍南两县的会员跑到乐清,讨债不成,情急之下,集结400多名妇女会员,闯入乐清机关大院,强占办公室,哭天喊地,中午冲进食堂,端起饭菜就吃。

乐清翁土羊镇的一个会主潜逃后,许多人都去他家搬东西,一个收破烂的老头最后赶来,因为在这儿存了5000元,看到实在没东西可拿,就将两扇门拆下,一边哭着一边扛着门走了。

抓捕

1986年3月,察觉苗头不对的乐清县,开始打击非法搞会活动。

1986年3月21日,李启锋夫妻得到通风报信,携带会款12万元外逃,5月4日,在天津被专案组抓获归案。

李启锋逃走当天,乐清县组织一支由公安、工商、银行和基层干部组成的队伍,来到了李启峰的家里,起获现金146箱,共计人民币2907万元,收回李启锋的对外借款883万元,一并发还给会员。李启锋的抬会,合计造成直接损失186万余元。

3月23日,另一个大会主郑乐芬夫妻潜逃。

郑乐芬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长得圆脸胖身,没有读过几年书,人缘不错,丈夫蔡星南是县汽车客运站的职工。

郑乐芬夫妻的抬会,会员除温州外,还远至江苏、山东、新疆等地。会款收入6200余万元,支付会员款6010万余元,收支差额达189.6万元。郑乐芬用这笔钱盖起了一栋三层楼的砖房,还拿出一些借给了邻里朋友。

7月16日,郑乐芬在江苏省金坛县被公安机关抓获,蔡星南在上海自首。

事后对郑氏抬会进行账目清查,在对所有款项和资产进行追缴、变卖之后,会款实际损失49万元。

处理

李启锋、郑乐芬等人被抓,喧嚣一时的“抬会”开始在乐清停摆。余波经过温州多年的努力,在1992年才基本平息。

最终,李启锋、郑乐芬两名会主,以投机倒把罪被执行死刑,蔡星南被判无期。

有律师认为,李启峰、郑乐芬二人,除了投机倒把,没有做杀人放火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罪不至死。但是当时的温州乱作一团,他们不死已经不足以平民愤。

法庭用判决表明,金融关系国计民生,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受到严格监管,不能让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乱来,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1986年8月,温州被确定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随后,《温州市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使温州原先自发的、无序的民间金融状态,走向规范化与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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